進入2011年以來,各種跡象表明,商業銀行正在步入監管不斷趨嚴的新時代。
據媒體報道,央行近日要求,各銀行要保持存貸比平穩,9月30日的存款余額與10月8日的存款余額不能相差超過5%。。這一新要求若能持續,可能使銀行月末突擊攬儲成為歷史;與此同時,在某種程度上,上述要求也成為監管趨嚴的最佳注腳。
資本的壓力
從全球視角看,危機之后,對于銀行業的監管趨嚴已是大勢所趨。監管趨嚴背后的邏輯在于,全球反思危機得出一個重要的經驗教訓——做實銀行資本以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
而從國內的情況看,這種思潮已經開始漸次落地。今年5月初,銀監會推出《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對銀行資本、流動性指標、貸款損失準備等提出新要求。
具體來看,資本方面,新要求指出,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現系統性信貸過快增長,還需計提逆周期超額資本。
在此之前,根據《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僅被要求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并且銀行也并沒有系統重要性和非系統重要性之分。
與此同時,借鑒巴塞爾協議Ⅲ的經驗,銀監會還引入杠桿率監管要求——銀行業杠桿率不得低于4%。針對中國銀行業信貸資產占比過高的特征,銀監會又制定了新監管指標——撥貸比(貸款余額和撥備余額之比)不低于2.5%。
總的來看,進入2011年,以巴塞爾協議Ⅲ的推出為契機,銀監會對資本、流動性、撥備等監管指標進行重大修訂,并引入撥貸比、杠桿率等指標,重塑了其非現場監管的指標體系。
盡管大部分監管要求將從2012年開始陸續實施,但影響已然顯現:上市銀行在去年大規模再融資之后,今年“再接再厲”,積極發行次級債,補充附屬資本。
資金的壓力
對于商業銀行而言,資本的壓力來自銀監會,而資金的壓力更多的來自央行不斷收緊的新政策。
根據銀監會與央行協商的意見,今年貨幣信貸總量調控由央行負責,銀監會主要從審慎監管角度予以支持和配合。這一安排將有助于央行構建宏觀審慎的政策框架。
2011年年初,央行重掌信貸調控權之后,即推出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措施,以期根治銀行貸款規模屢調屢超的怪圈。
根據動態調整的方案,在確定差別存款準備金繳納標準時,將會參考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經營規模、關聯性和替代性,以及其主要經營指標和監管風險指標差別化收繳,凡是資本充足率較低、經營風險較大的金融機構就要多繳存款準備金。
根據央行內部人士給商業銀行的解釋,商業銀行要避免被執行差別準備金,可以采取的手段有以下方面:減少貸款投放、提高資本充足水平、提高穩健程度。
除了對存款準備金率進行調整,8月下旬,央行又下文要求,將商業銀行的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三類保證金存款納入存款準備金的繳存范圍。
據分析師測算,準備金繳存范圍的擴大約凍結商業銀行流動性8000億元,相當于未來6個月內上調兩至三次存款準備金率。進入2011年以來,央行連續6次上調存準率,目前大型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已經高達21.5%,創下歷史高位。繳存范圍的擴大,讓銀行緊張的流動性雪上加霜。
事實上,自從2003年銀監會成立以后,央行的金融監督管理職能大大弱化。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央行可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比例繳存存款準備金。而今年以來,圍繞存款準備金這個核心,商業銀行普遍感到監管的加碼。
綜合來看,進入2011年,銀監會重點從資本切入,加強監管,提高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央行則圍繞準備金工具,調節銀行體系流動性,引導信貸投放?偠灾,與之前監管環境相比,商業銀行正步入嚴監管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