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越來越少的土地,一種新的制度出臺:“不留灰、不留碑”,一些地區在鼓勵選擇節地生態葬,并給予一定金額的補貼。想要改變觀念,總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節地生態安葬
入土為安,這是我們不知從何時開始就遵循的一種默認的規則。
當人類有了感情,意識到生命有限,終有一日至親之人會離世而去,便入土立碑,也給后人們留了一個念想。
到秦漢時期,統治者以“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為由,禁民火葬,土葬遂成為漢民族的通用葬式,并世代沿襲。
但是,查考我國古代文獻,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某些地區就有火葬習俗。這在《列子·湯問》、 《呂氏春秋·義賞》、《荀子·大略》等篇均有記載!赌印す澰嵯隆酚涊d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
而到了宋朝,火葬盛行。解其原因,眾說紛紜,除去思想上,以及當時宋朝的國力等問題,百姓們面臨的最嚴肅的問題就是:人地矛盾,土地不夠。也就是說。人多,地少。
宋朝人口不少,最多時已達1.26億,經濟,文化,科學都高度繁榮,還大興水利,因此農業也很發達,還施行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人地矛盾突出,到后來的南宋,國土面積更小,實行火葬,也是別無他法。
為什么要尋求改變?因為原有的方法已經不適用了。
因為種地不掙錢,無法養活全家,所以越來越多的農村年輕人離開了農村。正是因為土地緊張,所以才會有‘節地生態葬’‘海葬’等等,這種新的方式。
先別急,一點一點來,家里人理解,父母理解,兒女理解,社會理解,都需要時間,到時再做選擇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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